成都色诺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用户服务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成都色诺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及用户(以下简称甲方)根据本协议所列条文,以及同意此协议受法律所约束的情况下,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服务内容

1.1乙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CCER中国经济金融数据库数据和文献资料或者第三方授权的资料置于互联网上或甲方的局域网上。

1.2在甲方根据自己的需求付费给乙方之后,乙方授予甲方相应的用户名和密码,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用户名和密码,按照数据库服务订单中所定购的数据服务提取自己需要的数据。

2.适用

2.1甲方有权拒绝任何用户的申请而无需提供任何理由。

2.2乙方在填写协议时,保证:

i.其所提供的资料为完整,最新及力求正确无误;

ii.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具法律效力并同意受其约束;

iii.所签署协议的人士已得必要的授权。

3.费用的计算与支付

3.1甲方同意根据数据服务订单的金额向乙方交纳服务费用

3.2透过支付订阅费用,甲方按乙方所授予的权限享用服务

3.3乙方在收到甲方的签订协议及确认甲方付费到帐之后一个工作日内,为甲方设置账号和初始密码,如果需要邮寄光盘,则乙方在五个工作日内发送光盘。

4.责任限制

4.1甲方应完全理解并同意自行承担使用网络服务中的风险;

4.2甲方有权通过互联网使用所定购的数据服务,在用户数范围内不限次数检索、浏览和下载使用所定购的全部数据服务内容,如甲方在账号登陆、数据获取方面出现故障,遇到问题有权要求乙方解决,由于甲方自身网络条件造成的故障,乙方不承担责任;

4.3甲方可以免费浏览网站中未定购的其他数据服务信息,以及其他资源可公开的全文信息,如服务介绍,文献检索的内容等等。可免费浏览数据库全部服务专题介绍内容及系统分析功能,不包括未定购的数据服务提取以及其他另需付费的资源等不公开的信息;

4.4由于网络服务提供商的服务故障,造成乙方暂时不能正常通过互联网发布信息,乙方不为此承担责任,但有义务与网络服务提供商交涉,以尽快解决该问题;

4.5由于政府有权部门或司法机构的命令,造成乙方不能通过互联网正常提供检索服务的,乙方不为此承担责任;

4.6由于乙方除维护服务器、添加资料等事项外的其它原因造成信息检索服务中断,乙方将双倍补偿甲方中断的时间。如由乙方原因造成本公司无法正常提供服务,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4.7除 4.3、4.4、4.5 条规定的补偿或赔偿外,双方一致同意:本违约规定所述其它任何赔偿应限于因乙方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并不包括间接损失(此间接损失包括但不仅限于营业收入或利润损失、技术或经营权利的丧失、业务丧失等),也不包括惩罚性的赔偿;

4.8严格遵守乙方关于使用授权范围和方式的如下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其它单位或个人转让授权账号;不得进行非法复制、解密、扩散,不得制作成光盘或信息检索系统,更不得用于与乙方相同或者类似的信息服务的商业行为,无论所使用的乙方数据是否构成甲方商业行为的全部或部分业务;不得解除乙方对数据库及软件使用范围的限制。违反上述规定将被视为侵权,除账号被乙方关闭、收回外,还必须承担相应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4.9如甲方发现用户密钥数据被泄漏或可能泄漏,应该及时向乙方在线信息服务网办理用户密钥变更手续,防范风险。

4.10若因甲方自身原因造成密钥数据泄漏,导致信息错误、冒用等情况时,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向其追究责任,并要求其赔偿损失。

4.11 甲方经乙方许可后方可对外使用CCER经济金融数据库中的数据文件,必须同时对数据库的数据来源和版权归属进行明确标注。标注形式为:

(中文)数据来源:Sinofin。(英文)Data Source: SinoFin.

4.12甲方可在系统内定购其他未定购数据服务,同等条件下,享受一定的优惠。

4.13如甲方未经乙方许可对本账号进行修改,程序恶意下载数据致使账号关闭,乙方不负责免费维护。

4.14 乙方有权对甲方使用数据服务的范围进行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控制,如限定甲方 IP 地址范围及甲方数据库使用流量监测等;甲方如有 IP 地址范围以外特殊需求,可以向乙方提出申请,由甲方向乙方提供限制以外的服务,此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4.15如甲方超出本合同授权和国家法律许可范围使用数据库及软件,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关闭甲方账号,收回数据库,订费不退,并追究甲方法律责任以及对乙方造成的损失。

5.知识产权保留条款

乙方拥有CCER数据库、软件以及中国经济研究服务中心网站中不公开信息的版权;甲方享有数据库及其检索软件的内部使用权。合同期满终止后,本合同有关知识产权条款仍然有效。本合同保护乙方知识产权未尽事宜,按我国有关法律执行。

6.保密条款

6.1协议任何一方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知的对方的商业秘密等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其泄露给第三方,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6.2在本协议终止之后,各方仍需遵守本协议之保密条款,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直到对方同意其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协议的保密条款而给对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为止。

7.违约条款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不承担或不及时、充分地承担本协议项下其应承担的义务构成违约行为,守约的一方有权以书面通知要求违约的一方纠正其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时地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

8.免责条款

乙方力求数据的可靠准确,尽力为数据库及时升级更新,但不对数据的准确性、完备性和及时升级更新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担保,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中国国家统计局、中国人民银行等指定披露信息的报刊或者出版物为准。

9.不可抗力影响

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暂行中止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消除为止,并且无需为此而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尽最大努力减轻该事件负面影响。

10.争议的解决

10.1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2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应进行友好协商;如仍未达成一致时,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协议生效

本协议在乙方收到甲方妥善签署并盖上印章的《数据服务订单》当日正式生效。

12.其他协议

12.1本协议的权利、义务不可转让给协议以外的第三方。

12.2《数据服务订单》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者如有冲突以附件的规定为准。

12.3本协议虽有乙方单方面拟订,但甲方承认在签署该协议前已经阅读、理解上述文件的内容,并同意接受其中所有条款的约束。

12.4本协议可为一种或多种语言的译本,但最终应以中文文本为准。

同意    不同意